分公司欲暫停營業是否需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停業登記?

 分公司如無營業之必要,故應為撤銷之登記,惟分公司如欲營業,僅因
特定情事須暫停營業者,雖無公司法第四百零二條之一之適用,但仍應
依營業稅法、營利事業登記規則、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之規定辦理停
業登記。(經濟部八四、十二、十八經?商字第八四二二六六七五號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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