實施兩稅合一後,營利事業在帳務處理方面,與兩稅合一實施前有無不同?

 實施兩稅合一後,營利事業計算所得額的規定及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所適用的稅率,
與兩稅合一實施前完全相同。不過,營利事業必須在其會計帳簿外,設置「股東可
扣抵稅額帳戶」,記錄可分配予股東的營利事業所得稅額;另外,公司自89年度起,
辦理各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,應併同辦理上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。所以,
實施兩稅合一後,營利事業在帳務處理上與兩稅合一實施前大抵相同,僅增加股東可
扣抵稅額帳戶的設置、記錄、股東稅額扣抵比率的計算及未分配盈餘加徵10%營利事業
所得稅的申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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