營利事業變更會計年度,本稅應於何時申報?

依所得稅法第74條規定,營利事業報經該管稽徵機關核准變更其會計年度者,應於變更之次日起一個月內,將變更前之營利事業所得額,依規定格式申報該管稽徵機關,並依同法第40條規定計算其應納稅額,於提出申報書前自行繳納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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